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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教育部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客語師資培育資格及聘用辦法」,詳如說明

公告類型: 行政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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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經教育部會銜客家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29日以臺教師(二)字第1122604968A號、客會語字第11200115922號令修正發布,說明如下:

一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/)下載。
二、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本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高專員慧容(電話:02-77365603)。
發布日期: 2024/01/03 至 2024/02/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