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4日臺教師(二)字第1130021459B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案係配合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之重大政策、行政院核定之「國家轉型正義教育行動綱領」及本部「教育部人權及公民教育促進方案」辦理。
三、徵選主題與內容
(一)我國依據國際人權公約中已國內法化之五公約一般性意見,包括:
1.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:如轉型正義議題、生存權、集會自由、選舉權等。
2.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:如勞動權、健康權、受教育權等。
3.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:如婦女在政治、工作、教育、家庭關係等。
4.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:如降低身心障礙者在社會上之不利狀態,以使其得以享有公
平機會參與之機會。
5.兒童權利公約:如兒童(兒少)之表意權、最佳利益、禁止歧視、生存與發展權、受保
護權等。
(二)相關參考資料如教育部發佈之「人權教育專刊」、聯合國「世界人權教育方案:第一階
段行動計畫」等內容如附件三,請參賽者參酌。
四、活動相關問題請洽詢該校承辦人,電話:07-7172930 轉1801;電子郵件信箱:hrec2023@mail.nknu.edu.tw
五、113年度《人權教育(含轉型正義)教案徵件競賽》徵選辦法詳如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