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本市112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計畫辦理。
  二、自102年起非現職教師(即未具有教師證書者)須完整取得18小時之研習證明,始得擔任學習扶助師資,以確保學習扶助品質。爰此相關事宜說明如下:
  (一)參加對象及人數:以200人為限,國語領域60人、數學領域110人,英語領域30人,依報名順序錄取,額滿為止。
  1、本市對學習扶助具熱忱服務之大學二年級以上(含研究所)在學學生且具下列條件之一者:
  (1)具有國語文、數學、英語三學科教學知能者。
  (2)受有師資培育或特殊教育訓練者。
  (3)具有相關科系或學習扶助教學經驗者。
  2、學校班級數60班以下,請至少薦派1位參加;60班以上,請至少薦派2位參加。
  3、社會人士:指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之社會人士。
  (二)辦理日期:113年1月29日、30日、31日(星期一至三),共3天。
  (三)辦理地點:新北市新店區北新國民小學。
  (四)報名事項:
  1、報名方式:參加人員請以附件google表單方式報名,依報名順序錄取,不受理表單以外的報名方式。
  2、報名時間:自即日起至113年1月19日(星期五)下午4時止。
  3、聯絡人:北新國小輔導處黃敏淳組長,電話:(02)29189300分機674。
  (五)全程參加研習者頒發20小時研習證書。
    
【轉知】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「學習扶助」國小非現職教師暨大專院校增能18小時認證研習活動計畫1份,說明如下:
公告類別:行政公告  
    發佈日期:2024/01/11 至 2024/01/11  
  點閱數:520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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