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商借教師類別:
中學國文科、英文科、數學科、生物科、地球科學類科,擇優錄取1名。
二、具備條件:
1.臺灣地區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。
2.具本校所定任教學科能力者,有高中實際授課經驗者尤佳。
3.經錄取後可取得原學校商借同意。
三、報名日期:
自公告日起至 113 年 6 月 21 日(五)下午五時止,僅接受網路報名。
四、聯絡方式:
1.臺北辦事處: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66號28樓2885室 (02)77200636
2.上海校區人事室:上海市閔行區金輝路888號 +86-21-62217006轉8103
詳細簡章內容請參閱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