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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學程課程停修申請公告

公告類型: 單位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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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停修申請日期時間:第11週(4/28)上午9:00起~第12週(5/9)下午23:00止。
2、停修申請一律上網:網路選課系統--「我的選課」下拉「申請停修」申請。
3、停修後,其餘科目之總學分不得少於2學分。
4、停修申請日期時間截止後,不受理任何異動。
5、停修課程於第13週起生效,其已繳之學雜費、學分費、電腦實習費或語言實習費均不予退費,學期成績註記停修狀態。
6、其餘事項請詳閱教務處公告https://academic.stust.edu.tw/tc/news/4-87698-n
發布日期: 2025/04/28 至 2025/05/28